闽北职院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学生寝室火灾安全警示展(2025年版)
来源:学工处 发布日期:2025-08-11 浏览:77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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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爱的同学们:

新学期伊始,当大家怀揣梦想重返校园,开启求知新篇时,请务必关注一个关乎生命与财产安全的重大议题——学生寝室火灾防范。

近年来,全国多地高校学生寝室火灾频发,从电器短路引发的熊熊烈火,到疏忽大意导致的烟蒂阴燃,每一场灾难都以血泪代价警示我们:

火灾隐患就在身边,安全防线不容松懈!

学生寝室是人员密集、物品繁杂的特殊场所,其火灾风险远超普通住宅。根据案例调查,私拉乱接电线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(或无CCC认证标识电器)、无人看管的充电设备、未熄灭的烟蒂或蚊香,已成为引发寝室火灾的四大"隐形杀手"。这些看似平常的疏忽行为,实则如同在寝室埋下"定时炸弹",一旦触发,后果不堪设想。

火灾冷酷无情,生命重于泰山。当尖锐的火警声撕裂宁静的深夜,当刺鼻的浓烟模糊求生的视线,当唯一的逃生通道被肆虐的火舌吞噬,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演变为无法挽回的悲剧。回望过往惨痛教训:某高校学生违规使用"热得快"引发电气火灾,整栋宿舍楼在半小时内化为废墟;某院校充电宝长时间过充导致爆炸,飞溅的火星引燃床铺,造成多名学生被灼伤……这些用鲜血和泪水书写的警示录,无一不在敲响火灾防范的紧急警钟。

为筑牢安全防线,学院"一站式"学生社区精心策划本次《校园学生寝室火灾安全警示展》,通过真实案例还原、隐患场景模拟、自救知识科普等形式,系统呈现火灾防范要点。我们期望通过这场"沉浸式"安全教育,让每位同学深刻认识到:

安全不是口号,而是生命至上的责任;

规范不是束缚,而是守护平安的屏障。

同学们,校园安全需要你我共同守护。在此,我们呼吁:从拒绝一个违规电器开始,从整理一次杂乱电线做起,从熄灭最后一根烟蒂践行,让安全意识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让我们携手构建"人人讲安全、个个会应急"的平安校园,为青春成长保驾护航!

展板前,愿每位驻足者都能收获警示;行动中,盼每位参与者都能成为安全使者。

 

院学生工作处  院保卫科  

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    

 

【法律常识 

学生在公寓内违章使用电器造成火灾后构成什么罪?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 违反本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,尚不构成犯罪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(一)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,冒险作业的;

(二)过失引起火灾的;

(三)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,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;

(四)扰乱火灾现场秩序,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,影响灭火救援的;

(五)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;

(六)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、部位的。 

 

 

【校纪校规 

学生在公寓内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,

有哪些校纪校规的违纪处分?

根据《菠菜导航担保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,

第二十五条 违反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定者,视情节和后果给予以下处分:

(一)在公寓存放、使用违禁物品,除没收违规物品外,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;

(二)在公寓存放易燃、易爆、腐蚀性、放射性危险品(如液化气罐、鞭炮、酒精、煤油、汽油、硫酸、硝酸等),除没收危险品外,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;

(三)在公寓内使用明火(如酒精灯、蜡烛等),经教育不改,给予记过及以下处分,造成严重后果的,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;

(四)私拉电线或私用公寓内禁用电器的(包括电磁炉、电炒锅、电炖锅、液化气灶、煤油炉、酒精炉等炊具炉具),除没收器具和燃料外,视情节轻重,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,对于屡教不改者,逐级加重处分,直至留校察看;造成火灾或伤亡事故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; 

第二十六条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,视情节及后果给予以下处分:

(一)违章用电或其他违章行为造成火警、火灾、触电等事故者,视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;

(二)违章用电或私接电源,除没收使用的电器外, 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;

(三)因过失引起火灾者,视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;

(四)非紧急状况擅自动用消防器材、设施者,除赔偿和按有关规定处罚外,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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